1.需依照變身卡片的屬性,裝備相同屬性精靈才可變身。
  2.變身特殊人物後,無法裝備與變身的特殊人物不同屬性之精靈。
  3.精靈於裝備後,維持心情好狀態,不需要吃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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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什麼意思啊?
  這樣改是什麼意思啊?

  第一點的問題我要先講,
  由於我是咒術師,基本上我裝的一定是光屬性精靈,
  然而,陪朋友去打三章怪,必定會遇上水屬或火屬的怪,
  而藍法或赤法的水祝或火祝都有加上水抗或火炕,
  對於打手來講,加那一點點是影響很多的,
  但是這樣改,是要我精靈換來換去才能變身幫他們+狀態嗎?!
  這樣對我是多大的不便懂不懂啊?!

  再來是第二點,
  我們全光之冒險包括全職S卡,總共有七張,我們才幾種精靈?四種!
  以咒術師來講,赤法是火屬、神聖是光屬、水法是水屬、暗槍是暗屬,
  還有茶茶卡、睡衣卡、雞卡,這三張勒?
  茶卡火屬,雞卡小飛,阿睡衣勒?!

  我勒 × !!!
  想要光冒的人全部走光,直接把它關掉算了,幹什麼一直改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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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週例行性維修將修正玩家先前提出建議的部份,非常感謝玩家們對光之冒險的熱愛與支持,預祝各位玩家遊戲愉快。

  哪個智障提議的,最好自己跳出來給我幹譙一下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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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後,
  更堅定我跳去玩瑪奇的信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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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uriko〃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